中国首份《博客自律公约》出台引发争议--疯子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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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信基督好了,至少还有个天堂.....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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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读音应为“波惹”
(2008-01-20)
我要求很简单,写一种就可以了!呵呵!! “有机会”!!!别忘了哦!!!!
(2008-01-11)
我也要去 去查一下了,好像也是很快话费就没了。
(2008-01-08)
TMD
(2008-01-08)
我晕,好多。。
(2008-01-07)
那是幻觉!
(2008-01-03)
机算机在哪呀??
(2008-01-02)
好多我会背了!
(2007-12-30)
好好练心态吧!
(2007-12-30)
看来不是原创
(2007-12-28)
怎么没有日中啊……{/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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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 得请个家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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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头晕脑胀
(2007-12-10)
哈哈,我也不懂啊。不知道怎么办?怎么突然要用vsftp呢?
(2007-12-08)
我不说话
(2007-12-04)
HD 也送我一个吧
(2007-12-04)
不错不错,还真不错!要不要也送我一款啊~~~~
(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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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份《博客自律公约》出台引发争议
2007-01-25 晴
不久前,“80后”作家韩寒和评论家白烨在博客上的骂战几乎演变成一场席卷博客的风暴。后来,随着骂战的升级,第六代导演陆川、音乐人高晓松、文化评论家解玺璋等人的加入,使这场博客大战逐步升级。由此,网络自律、博客公约一类的话题被提到桌面上来。
4月19日,博客网发起并联合和讯、新浪、搜狐等19家博客网站共同签署了中国首份《博客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博客公约)。此博客公约一出台,就在网民之间引发强烈议论:博客是一种自由的表达方式。公约的出台,带来的是规范还是限制?
博客“搏出了位”
中国互联网长久以来隐藏着的一种“谩骂文化”,眼下似乎有弥漫扩散之态。
“没有完整人格”、“一副软骨头,欺软怕硬,乱叫唤”、“人见人骂的过街ID”……当“老博客”沈阳看到这些形容自己的文字,震惊之余,他将这些文字的始作俑者、网名为“秦尘”的博客张明告上了法庭。此案上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上月受理。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几个月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因被学生在私人博客上辱骂,状告中国博客网没有尽到监管义务,被媒体称为“中国博客名誉侵权第一案”。
就在几天前,不少媒体纷纷报道一个名叫“麻老虎”的博客成为网上点击的新宠,因为她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记忆中的周涛》,披露了这位央视名嘴的不少隐私,此事也成了一个关注点。
就此,《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研究员安替认为,任何人的言论只要发表在博客上,别人就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简直是一场新的传播革命。正因如此,有人质疑:大型门户网站介入博客江湖,固然有将组织传播与个性传播结合的优势,但同时也在客观上更容易为“口水战”、“乌龙阵”兴风作浪。看来,无论是无意的谩骂还是有意的人身攻击,博客确实成了惹是生非的地方。
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博客数量突破1亿;在中国,这一数字达到了1600万。2006年,随着博客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博客数量预计将达到6000万。中国博客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从边缘到主流、草根到精英、小众到大众的扩张。
对此,新浪网总编辑陈彤在4月20日举行的“第二届新浪中国博客大赛”发布会上表示了忧虑:“我在欣喜博客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常常陷入恐慌和不安当中。现在博客发展非常迅猛,如果不好好控制,任何一个微小的失误都会使其误入歧途。”
博客公约出台惹争议
此次由博客网发起并联合和讯、新浪、搜狐等19家博客网站共同签署了中国首份《博客自律公约》,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对博客服务提供商的约束;另一部分是对博客作者的约束,包括博客必须对读者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等。
博客网总编辑王俊秀认为,《博客自律公约》就是呼吁一种公德心。“要相信博客中的大多数人素质还是可以的,那种侵犯性的语言很多时候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形成的,所以只要我们多加呼吁,强调用户的公德意识,自然就会形成博客的‘潜规则’,自然就会有人对自己的写作提出更高层次的追求。”
Donews的制作人刘韧则表示,他不倾向于在博客上攻击、谩骂,“我写博客就是写给喜欢我的人看的,应该把它作为扩大版的交友工具。”
安替说:“如果将‘BLOG’定义成一个个人心情表达平台,那么言论应该享有充分自由,但如果将其视为一个新兴的公共媒体,就一定要成立公约,尤其是那些上了门户网站首页的博客,显然已经是成为公共媒体,就应该符合媒体的内部的准则。”
资深博客“有一搭没一搭”主人王小山,则对公约严重“拍砖”。
“口水战正是博客的经典之处。现代社会压力很大,在网上就应该有话直说,快意表达。总比不说话憋出病来,把气撒到现实中,在街头撒泼打架好。”
王小山认为,公约出台是“韩白之战”的负产品。“韩白之战”并不可怕,大不了觉得有理的声音大点,觉得不屑的不说话而已。
王小山甚至还搬出马克思的话提醒人们:“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的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
作为著名“三条博客枪”之一的老猫司新颖,也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博客就像菜园里的菠菜,我们不要大棚,大棚长出来的菜经不起风吹雨打;我们不需要化肥,化肥是一种虚假繁荣;更不要往我们身上喷洒农药,就是不要把博客公约政策搞成甲胺磷和敌敌畏。”
陈彤则表示,“口水战”确实是博客的负面影响之一,但这并不能掩盖其“自由表达,开放宽容”的精神实质。对博客的管理,即不能照搬对传统新闻媒体的管理方式,也不能放任自流。
陈彤建议,各网站可以采取淡化处理“口水战”的方式,不要盲目跟风炒作。此外,所有博客写手们也要共同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博客逐步进入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阶段,将其最精彩的一面呈现出来。
博客公约能收获多少实效
在人们热热闹闹对公约进行“顶”力支持和“拍砖”背后,《博客自律公约》到底能产生多大实际效力?业内人士对其效果各有看法。
著名作家陆天明表示:“我们的网络环境确实需要净化,有个自律公约很有必要,但是网上很多人缺乏自律,因此公约的效力能有多大?恐怕不容乐观。”
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认为,这份公约主要靠博客作者和服务商的自律来贯彻。而前阵子有人呼吁的博客立法,他认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在Donews网站总编辑洪波看来,这份公约对于约束博客行为没什么作用,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而破坏规矩的人哪儿都有。洪波说,国外并没有类似的博客公约,但国外一些企业在做企业BLOG的时候,有自己的内部政策,认为每个人应该有自己的常识,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对于博客立法,洪波同样认为没有必要,因为,网上的任何行为都是在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单独立法。
据了解,2005年11月2日,在博客的诞生地,美国国会曾对博客法案进行了辩论。这个法案旨在加强联邦法令对博客的约束。最终,该法案因为没有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而流产。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给博客立法。
也有评论人士指出,《博客自律公约》不会影响到现行的博客秩序,只不过就是给博客行业的人修筑一道“围墙”,告诫大家不要越过红线,至于越过法律红线,还是由法律来惩处,这也就是博客公约中的一个原则:体制先行,机制慢慢形成。.
[全 部]
# posted by hacder @ 2007-01-25 12: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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